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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拓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编号 |
TQ-XZ-201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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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2012年春节期间员工返乡补助管理办法 |
版本 |
1.0版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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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
行政部 |
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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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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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肯定公司全体员工2011年度的辛勤工作,同时也为让公司全体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并充分享受公司优厚的福利待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决定对公司全体员工实行春节回家路费补助。
一、补助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二、补助办法:
1.严格按公司规定的节后上班日期(2012年1月30日)正常出勤的员工(公司批准的年假员工除外);
2.未按公司规定的节后上班日期正常出勤的员工取消补助资格。
三、补助标准:
公司以员工受雇地与其家庭住所所在地的公里数为标准实
行春节回家路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员工受雇地与其家庭住所所在地的公里数<500km ,节后回公司按春节回家路费凭票报销原则,最高报销标准不超200元;(注:报销车票仅限员工受雇地与其家庭住所所在地的往返车票)
(2)500km<员工受雇地与其家庭住所所在地的公里数<1000km , 节后回公司按春节回家路费凭票报销原则,最高报销标准不超过400元;(注:报销车票仅限员工受雇地与其家庭住所所
在地的往返车票)
(3)1000km<员工受雇地与其家庭住所所在地的公里数<2000km , 节后回公司按春节回家路费凭票报销原则,最高报销标准不超过600元;(注:报销车票仅限员工受雇地与其家庭住所所
在地的往返车票)
(4)员工受雇地与其家庭住所所在地的公里数>2000km ,节后回公司按春节回家路费凭票报销原则,最高报销标准不超过700元,提增终止。(注:报销车票仅限员工受雇地与其家庭住所所在地的往返车票)
四、发放方式:
1.节后回公司上班后1周内,员工将个人往返车票(注:报销车票仅限员工受雇地与其家庭住所所在地的往返车票)交予部门经理处,部门经理按报销流程操作,财务部根据各部门经理递交的报销单按本管理办法发放春节回家路费补助。
2.春节回家路费补助统一于2012年6月20日发放,在此日期之前离职人员不予报销春节回家路费。(注:补助由财务部根据本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20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五、职责:
各部门经理对应报销车票进行路程标准与车票有效性审核,若因部门经理审核不到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部门经理自行承担,行政部、财务部将会对此办法的执行进行监督和审核。
六、本管理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同时废除原有补助办法。
杭州拓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11年1月10日